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以甲醇、乙二醇及少量的苯为原料,采用铁钼法甲醛制备工艺、共聚甲醛工艺建设6万吨/年聚甲醛项目。所需水、电、汽、风等公用工程依托园区现有装置,建设内容包括聚甲醛装置(含甲醛单元、三聚甲醛单元、二氧戊环单元、聚甲醛单元),配套建设包装、变配电室、污水处理站、液体储运设施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基地A区B3地块,占地面积11.35公顷。
2.1.2招标范围:
|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 |
12967318 |
塔内件\φ2200×36900 |
台 |
1 |
二期6万吨/年聚甲醛项目,甲醛回收塔塔内件,设备位号:C-2280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交货期:2026年8月20日前完成交货。
2.2.2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聚甲醛项目现场。
2.2.3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给投标人合同总价60%;货物整体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投标人合同总价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2.4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2.5质保期:全部货物到现场开箱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18个月或合同货物签发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止(以先到为准)。
2.2.6交货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招标人卸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材质为N10276或C276且直径不小于2米的塔内件或塔盘供货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每份合同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和其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扫描件未体现以上关键信息要求,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或图纸或由最终用户盖章的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体现标的物关键信息要求的证明材料);发票开具截止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30 17: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