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JTDC-SJSG01) | 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勘察、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等),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联调联试,交工验收(包含交工检测、工程验收备案等),移交,保修,运营,风险,配合手续办理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人员培训、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业绩要求 | 无。 |
| 财务要求 | 近3年(2022年~2024年度或2021年~2023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由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兼任,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经理(1人):持有注册于本单位有效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 3.3 |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