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厂内倒运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511LJJXRD-F001
2.2 项目名称:(黑龙江公司)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厂内倒运服务。
2.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东路 170 号。
2.4 建设规模:2×125MW
2.5 计划工期:2025 年 12 月 01 日-2026 年 11 月 30 日(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实际运输量达到合同约定运输量或合同期限满后,合同自动终止。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煤场、南煤场和临时东煤场等处存煤、倒运所需前四后八立翻大型载重车辆,需要钩机驻厂破垛,装载机装车,各煤场煤垛整形、场地平整、以及其它因倒运工作产生的临时工作,预估倒运量为 60 万吨(根据现场实际需求随时调整使用车辆,所用车辆需满足环保相关制度要求),倒运距离约 1 公里,每台车辆配备持有合法资格证书的司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汽车运输类业绩 1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2025 年 11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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