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莱阳市,计划建造2 台机组。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本次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 号机组低压加热器(ME2E)、高压加热器(ME2G)、除氧器(ME03)设备采购项目。每个机组包括2 台3#低压加热器,2 台4#低压加热器,2 台6#高压加热器,2 台7#高压加热器,1 台除氧器以及相应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以及其他(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包装、运输、保险等)。备品备件包括安装用备品备件、调试启动及试运行用备品备件等。详见设备技术规范书《LYG-ME2E-Z0-101 低压加热器技术规范书》、《LYG-ME2G-Z0-101 高压加热器技术规范书》、《LYG-ME03-Z0-101 除氧器技术及规范书》。
表1.1 项目需求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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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项名称 |
质保分级 |
设备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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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E2E 低压加热器 |
QRA2 |
FCD+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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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ME2G 高压加热器 |
QRA2 |
FCD+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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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ME03 除氧器 |
QRA1 |
FCD+10 |
FCD 时间按照2026 年6 月30 日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 投标人近3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7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8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3.9 持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能够覆盖本次招标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3.10 业绩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具有近10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同类设备(高低加及除氧器设备)1 个及以上项目均超过1 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或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设备(高低加及除氧器设备)1 个及以上项目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 年10 月27 日至2025 年11 月3 日23 时59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