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南路131号 。
2.2项目规模: 2×35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定之日起至两台机组通过168小时正式移交并提交完整结算审计资料后、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时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监造-设备监造服务采购项目:两台机组的三大主机、四大管道及主要辅机设备及材料的驻场监造,以及按交货进度计划对其排产出厂进行监督并协助催货等设备监造服务工作,并提供质量监督、进度监督和设备催交催运、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全过程设备监造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监造-设备监造服务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业火力发电站设备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台3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的整套设备(至少包含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设备)监造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或首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
10.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28 16:06到2025-11-03 16: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