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软化污泥委外干化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煤制油分公司污水处理装置、含盐污水处理装置、污水深度处理装置均采用高效沉淀池化学沉淀法除硬工艺,产生的软化污泥经离心脱水后含水率为≤73%,产量约400吨/天,目前采用填埋方式处理。为了减少污泥处置量,计划开展400吨/天软化污泥外委干化项目。煤制油分公司不具备完成此项工作的设备设施,需委托专业化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2.1.2 招标范围:
(1)负责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一套污泥干化、污泥输送、废气处理等相关设施及容量为20m³的干泥料仓(污泥干化设备优先推荐使用桨叶干燥机)。
(2)负责将现场产生的软化污泥输送至污泥干化设施中。一标段软化污泥产量约为190吨/天(含水率为≤73%)。二标段软化污泥产量约为210吨/天(含水率为≤73%)。
(3)负责污泥干化、污泥输送、废气处理等设施的现场运营、维护保养工作。
(4)负责将含水率≤73%的软化污泥含水率降低至30%以下,招标人对干化后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
(5)负责将干化后的污泥进行装车,运输车辆由招标人提供。
(6)项目完成后负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设备设施拆除及运输出厂,拆除过程使用的工具、设备、安全器具等均由报价人负责,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污泥干化现场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维保人员2名,操作人员12名,特殊作业人员须持有相应的特作证(如高空、受限、架子工等)。
(8)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水、电、蒸汽等公用工程由招标人无偿提供。
(9)投标人负责污泥干化等设施及附属管线冬季防冻防凝工作。
(10)投标人至少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
(11)详细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负责将污水深度处理装置和污水处理装置污泥脱水间的软化污泥输送至污泥干化设施中进行干化,工作量约53498吨(以含水率≤30%污泥计量)。
二标段:负责将含盐污水处理装置污泥脱水间的软化污泥输送至污泥干化设施中进行干化,工作量约59130吨(以含水率≤30%污泥计量)。
2.1.4服务期限:24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2.1.5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污泥干化或污泥处理合同业绩1份,且合同内容须体现处理前污泥含水率>70%,处理后污泥含水率≤35%,干化处理能力>40吨/天(按含水率>70%污泥计量)。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04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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