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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公司、如皋综合能源公司 2026 年-2029 年主辅设备外委检修维护工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5-10-29 0
核心提示:江苏公司如皋公司、如皋综合能源公司 2026 年-2029 年主辅设备外委检修维护工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公
 江苏公司如皋公司、如皋综合能源公司 2026 年-2029 年主辅设备外委检修维护工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公司如皋公司、如皋综合能源公司 2026 年-2029 年主辅 设备外委检修维护工程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SHJS-202511GC-03
2.2 项目名称:江苏公司如皋公司、如皋综合能源公司 2026 年-2029 年主辅设备外委检修维护工程招标项目
2.3 建设地点: 如皋热电公司、如皋综合能源公司
2.4 建设规模:116MW
2.5 计划工期: 煤机项目计划自 2026 年 01 月 10 日至 2029 年 01 月 09 日,具体入厂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燃机项目计划自 2026 年07 月 01 日至 2029 年06 月 30 日,具体入厂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合同每年一签,其中江苏如皋热电公司(煤机项目)与如皋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燃机项目)分开签订合同。每一年合同期满,发包人对承包人上一年度检修维护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优良的作为下一年度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评价结果一般及以下的,发包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合同。
2.6 招标范围: (1)煤机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本次工程维护内容包括江苏大唐国际如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机项目主辅设备外委检修维护,包括锅炉、

汽机、电气(不含继电保护)、热控(不含 DCS 及热控主保护)以及附属设备维护、检修和小型技改(总价 5 万以内)工作;燃料系统和供热管网设备巡检及日常维护(投标方需提供热网巡检交通工具);辅助系统就地控制设备检修维护;脱硫脱硝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检修维护;全厂空调维保;消防系统日常维护(不含特殊消防系统);特种车辆租赁;装载机维保;委托具有 CNAS 实验室的检定机构对贸易计量仪表年度检定(含三套皮带秤、一套汽车衡年度检定);安全阀、压力容器年度检验;生产区域及设备保洁以及检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处置工作;燃料接卸、输煤巡线、煤场整理、煤场整形盘点工作。
(2)燃机主要工作内容:本次工程维护内容包括大唐如皋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主辅设备外委检修维护,包括燃(汽)机、余热锅炉、电气(不含继电保护)、厂内外热网、化水、热控(不含 DCS 及热控主保护)、土建日常维护以及公用系统(含燃气调压站、雨污水管网、取水口、全厂暖通设备等) 附属设备维护、检修和小型技改(总价 5 万以内)工作;供热管网设备巡检及日常维护(投标人需提供热网巡检交通工具);辅助系统就地控制设备检修维护;环保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检修维护;全厂空调维保;消防系统日常维护(不含特殊消防系统);特种车辆租赁;安全阀、压力容器年度检验;生产区域及设备保洁以及检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处置工作。
(3)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及附件所列范围,如有未列入部分,只要是为了本项目生产系统设备运行维护而所必须的,视为本项服务的部分,仍然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2.1.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
3.2.1.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方需提供近五年(2020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两项 25MW 等级及以上燃机或 100MW 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日常维护或检修或主机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包含: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注:本项目中,根据本项目实际工作范围,机组常维是指针对发电企业的维护合同(燃煤机组需包含(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系统)中的任意一项;燃机电厂需包含四大主机(燃机、汽机、发电机、余热锅炉)中的任意一项)。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及该合同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3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4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8日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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