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
一、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太阳山风电场三四期99MW技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人为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太阳山风电场位于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北侧,在太阳山镇附近的红墩子,总面积约45.53km²。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太阳山风电场三四期99MW技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2.2项目类型:工程服务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拆除太阳山三四期30台恩德1.5MW及54台三菱1MW风机,新建20台5MW风机,合计建设容量99MW。项目对原有10kV线路及110kV变电站进行改建,通过原有送出线路送至宁夏电网,旧风机及基础拆除后对原机位进行生态植被恢复。由于原场站设备已运行多年,并网运行时间较长,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已出现不同程度老化,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计划实施本项目的技术改造更新改造工程。
2.4项目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银星能源太阳山风电场
2.5招标范围:
银星能源太阳山风电场三四期99MW技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风电场全部完整设计、110kV升压站改造设计、涉网设备升级改造设计、场内道路改造、旧风机拆除、风电场风机基础、集电线路改造等全部配套设计,完成项目的1:2000地形图测绘、工程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过程的设计任务并提供全面技术服务,详见技术要求。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7其他:服务期具体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后7日内完成项目地质详勘工作,出具工程详勘报告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提交设备清册及技术协议、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工程完工后30日内提交竣工图纸。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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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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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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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和勘察资质。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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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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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2年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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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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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2022年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风电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未明确,须提供有盖章的第三方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等,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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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30 00:00:00至2025-11-08 00:00: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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