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咸宁石城方山100MW光伏电站项目和天城香山200MW光伏项目(一期100MW工程)光伏区除草服务项目。
2.1.2工程项目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
2.1.3项目简况:本项目主要涉及石城方山和天城香山一期光伏电站,工作内容为对石城方山和天城香山一期光伏电站及升压站进行全面的除草、树枝铲除。
2.2招标范围
(1)石城方山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和升压站除草、树枝铲除工作;与当地政府、村民沟通协调工作。投标人施工质量和工艺须控制光伏电站光伏区和升压站周边、道路、围栏周边的杂草及树木在不足危害、不遮挡光伏组件的程度,以达到确保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光伏组件发电效率不受影响,确保各光伏电站的正常生产运营,并达到当地政府、村民规定的覆绿要求和种植要求。项目开展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辅助部件、工器具、人工、所有协调费、易耗品的采购、包装、运输及村民协调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主要工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1 对石城方山光伏电站进行现状调查
投标人要满足地方政府、环保、城建等相关要求,并做好工作沟通,负责与当地村委会及村民协调。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所有光伏电站现状调查,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并提交方案。
1.2 选择合理的除草、树枝铲除方案
本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和安全、有效、经济、简易的原则,因地因时制宜,合理运用有效的手段除草、树枝铲除。禁止使用化学药剂除草、树枝铲除,所需相关设备(如切割机械、电源、车辆、船只等)由投标人负责。
1.3 除草、树枝铲除施工
投标人根据光伏电站要求进场,对场站进行全面施工(全面除草应在通知后5天内进入场,全部作业完成周期为45天)。作业期内投标人安排的作业人员须至少有2人距场站车程在2小时内,在接到招标人的施工需求后,及时对杂草、树木进行清理,并在45天内完成一个光伏电站的除草、树枝铲除作业,不遮挡光伏组件,保证光伏组件发电效率。
(2)天城香山一期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和升压站除草、树枝铲除工作;与当地政府、村民沟通协调工作。投标人施工质量和工艺须控制光伏电站光伏区和升压站周边、道路、围栏周边的杂草及树木在不足危害、不遮挡光伏组件的程度,以达到确保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光伏组件发电效率不受影响,确保各光伏电站的正常生产运营,并达到当地政府、村民规定的覆绿要求和种植要求。项目开展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辅助部件、工器具、人工、所有协调费、易耗品的采购、包装、运输及村民协调费等均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1.主要工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1 对天城香山一期光伏电站进行现状调查
投标人要满足地方政府、环保、城建等相关要求,并做好工作沟通,负责与当地村委会及村民协调。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光伏电站现状调查,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并提交方案。
1.2 选择合理的除草、树枝铲除方案
本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和安全、有效、经济、简易的原则,因地因时制宜,合理运用有效的手段除草、树枝铲除。禁止使用化学药剂除草、树枝铲除,所需相关设备(如切割机械、电源、车辆、船只等)由投标人负责。
1.3 除草、树枝铲除施工
投标人根据光伏电站要求进场,对场站进行全面施工(全面除草应在通知后5天内进入场,全部作业完成周期为45天)。作业期内投标人安排的作业人员须至少有2人距场站车程在2小时内,在接到招标人的施工需求后,及时对杂草、树木进行清理,并在45天内完成光伏电站的除草、树枝铲除作业,不遮挡光伏组件,保证光伏组件发电效率。
2.3服务期限
2.3.1石城方山合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石城方山光伏电站除草、树枝铲除工作均须在60天内完成(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施工作业方案及工期计划编制。中标单位在收到光伏电站入场通知后5天内,所有施工人员需全部抵达现场。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的工作安排,工程开始时间以现场实际确认单为准。
2.3.2天城香山一期合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天城香山光伏电站除草、树枝铲除工作均须在60天内完成(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施工作业方案及工期计划编制。中标单位在收到光伏电站入场通知后5天内,所有施工人员需全部抵达现场。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的工作安排,工程开始时间以现场实际确认单为准。
2.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咸宁石城方山100MW光伏电站项目和天城香山200MW光伏项目(一期100MW工程)光伏区除草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项集中式光伏项目杂草清理或1项集中式光伏项目基建清表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日期、合同范围等合同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11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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