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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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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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发电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 |
临河发电3×350MW 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 总承包工程,采用“低温三效蒸发浓缩+旁路烟道蒸发固化”工艺,其中,三效蒸发浓缩段按两列设计(2×12.5m3/h),淡水回收量20m3/h,末端蒸发水量≥5m3/h,共设2×3m3/h蒸发器(单套蒸发系统设计选型应能实现3m³/h 运行),投标人按交钥匙工程提供满足整个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施工和安装、竣工、调试工作、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构、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地质勘探(含土建基础部分)、性能试验、消缺、培训、最终交付投产和售后及其他工作。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生产及施工现场管理等工作,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本工程所有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热控、土建、暖通、给排水、消防、空调、道路、地坪、沟道、绿化等均在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内,所有设计、施工需满足安评、环评、职评的要求。对系统范围内的技术、性能、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全面负责,并提供完整的中文技术文件和图纸资料。 |
总工期控制7 个月,其中设计1 个月、设备采购2 个月、现场施工3 个月(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计)、调试及性能验收1 个月,每台机组接口时间15天(包含在现场施工时间内),接口时间具体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经营状况良好,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对于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以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调试等服务类采购,近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其他类采购,近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9)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0)对于设备类项目,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2 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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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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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发电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 |
(1)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1 月3 日18:00 至2025 年11 月11 日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