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司山阴电厂2台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三大主机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西省
2.2 规 模: 2×100万千瓦
2.3 标段划分: 山西公司山阴电厂2台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三大主机设备招标标段一:锅炉(含脱硝),山西公司山阴电厂2台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三大主机设备招标标段二:汽轮机及发电机组(含低加、凝汽器)
2.4 交货地点: 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招标人指定位置
2.5 交 货 期: 标段一: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月完成第一台锅炉设备交货,之后2个月完成全部设备交付;标段二: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月完成第一台汽轮机和发电机设备交货,之后2个月完成全部设备交付。
2.6 招标范围: 标段一:采购范围包括两台套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锅炉本体、脱硝设备及成套附属设备。
标段二:采购范围包括两台套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汽轮机(含凝汽器、低压加热器)、发电机本体及成套附属设备。
2.7 为有效降低库存,本次招标不采购随机备品备件,仅要求投标人提供调试时所用备品备件,在调试结束后剩余备品备件自行收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1.标段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两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两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中,设备制造单位业绩应分别满足汽轮机、发电机的各自生产设备业绩要求。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2
业绩要求
1.标段一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台套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煤电机组的锅炉合同业绩,其中至少包含1台套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煤电机组的塔式锅炉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2.标段二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台套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汽轮机和发电机设备(汽轮机和发电机为同一集团生产的设备)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5日12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5日23时59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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