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剂合作建厂项目--原材料采购(1)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净水剂合作建厂项目--原材料采购(1)
招标编号:YCZBSJZ2025-254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无效,以变更公告为准。
原公告内容为: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包3: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投标,须具有合成盐酸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制造商投标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范围含盐酸);经销商投标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范围含盐酸)、还提供经营产品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队必须具有:(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2)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含有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3)若运输车队为租赁的,必须附上有效的《租赁合同》及承租方的(1)(2)要求的证件;
所投产品具备近一年(2024年10月1日至今)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国标 GB 320-206《工业用合成盐酸》中标准的要求)。
包4: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投标,须具有副产盐酸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制造商投标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范围含盐酸);经销商投标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范围含盐酸)、还提供经营产品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队必须具有:(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2)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含有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3)若运输车队为租赁的,必须附上有效的《租赁合同》及承租方的(1)(2)要求的证件;
所投产品具备近一年(2024年10月1日至今)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化工行业标准HG/T 3783-2021《副产盐酸》中标准的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登录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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