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服务
2025年代运营运维充电场站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38000220021896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动汽车服务 2025年代运营运维充电场站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满足充电场站安全管理及提升运维质量,本项目拟对 电动汽车服务 代运维的充电场站开展增设视频监控服务工作。项目主要涉及深圳市11个区(含深汕服务区)。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1、对275座充电场站新增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 电动汽车服务 顺易充视频监控平台,包括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2、对30座充电站增加NVR同时接入 电动汽车服务 顺易充视频监控平台,包括设备的维护、安装、调试。3、对351座充电站摄像机利旧,接入新增4G路由器,包括设备的维护、安装、调试。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预估采购金额为751.64万元。项目最终实施数量以现场情况为准。
2.2招标范围: 电动汽车服务 代运维的充电场站开展增设视频监控服务工作。项目主要涉及深圳市11个区(含深汕服务区)。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1、对275座充电场站新增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 电动汽车服务 顺易充视频监控平台,包括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2、对30座充电站增加NVR同时接入 电动汽车服务 顺易充视频监控平台,包括设备的维护、安装、调试。3、对351座充电站摄像机利旧,接入新增4G路由器,包括设备的维护、安装、调试。最终实施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招标有效期:(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预计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参照各标包中标比例进行控制。(3)投标报价在投标包干率100%及以下为有效报价。(4)根据实际采购量按实结算。(5)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6)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 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7)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 1 | 电动汽车服务 2025年代运营运维充电场站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 电动汽车服务 | 电动汽车服务 2025年代运营运维充电场站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 751.64 | 包干率100% | / | 1 | 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否 | /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2)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3)结算文件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基础,依据项目开工时已发布的《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2024机械)》《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24》乘以中标包干率计算结算为最终结算价。人材机调整:人材机调差系数调整依据为项目开工时已发布的最新调差文件。对定额缺项的,应依据项目开工时已发布的《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2024机械)》《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24》进行定额套用,人、材、机、管理费、利润等消耗量及费用应按照定额给定的工程量及价格计取,设备、主材价格等采用《深圳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25年第9期价格,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工程设计图及相关资料给予确定。若出现无定额套用的情况,可参考 电动汽车服务 相关取费发文或会议纪要。由于预测无法与实际完全一致,最终的结算价格与预计发包金额可能会有出入,投标单位投标视作接受此不确定性。
报价要求:填报投标包干率。投标人报价不超出最高投标限价为有效报价,如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结算方式:按合同条款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