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南省
2.2 规 模: 河南清能分公司濮阳清丰风电场(储能)项目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境内。场址中心距郑州市直线距离约200km,距濮阳市区37km,距清丰城区约18km。场址区属丘陵地貌,海拔在46~126m范围内。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电机组。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配套40MW/80MWh储能(储能系统单独建设,不包含在本标段内)。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傅谭变220kV母线侧,送出线路长度约5.5km(最终送出线路路径以电网公司批复为准)。
2.3 标段划分: 河南清能分公司濮阳清丰风电场(储能)项目升压站安装工程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
2.5 计划工期: 220kV升压站安装工程计划于2026年03月05日开工,2026年05月05日具备受电条件。220kV送出线路工程计划于2026年01月01日开工,2026年4月30日送出线路具备送电条件。若实际开工时间晚于计划开工时间,工期相应顺延,保持总工期不变。
2.6 招标范围:
2.6.1升压站全部设备及安装材料的的接车、卸货、二次倒运、仓储保管、吊装、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试运行等工作。
2.6.2送出线路工程
本项目拟接入国网220kV傅谭变,傅潭变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本项目送出线路工程为自建,傅潭变扩建出线间隔申请由国网公司投资建设。
2.6.2.1负责协调国网公司投资建设220kV傅潭变扩建出线间隔,并确保在2026年4月30日前投运。
2.6.2.2负责项目送出线路工程全部合规手续和施工手续办理,负责项目送出线路工程的全部土建、安装、试验、调试、验收、投运及试运行等工作。
2.6.2.3负责送出线路工程通过国网公司竣工验收,负责按照国网公司关于接网工程回购的要求办理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验收、水保验收、生态红线批复、压矿评估意见、地灾评估评审意见、防洪影响评价意见、通航影响评价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文物勘察意见等。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送出线路工程国网公司回购工作。
2.6.2.4临时租地及地上附属物补偿
临时租地范围包括(不限于):送出线路临时占地、送出线路塔基永久占地补偿。承包人负责全部临时租地的协调、租用、合规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支付等工作,相关增值税由发包人承担。
2.6.3并网手续办理
负责本项目所有并网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电力业务许可》等),并负责组织电网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验收。承包人应负责项目所有并网验收、并网前技术监督验收及相关电网、政府部门检查专家评审、验收、会议、协调等相关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能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安装工程或送出线路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不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需提供本单位近1年(2024年1月1日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安装工程或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送出线路工程施工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或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能证明项目经理身份的材料。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2日23时59分止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