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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200MW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11-07 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北省襄阳市枣阳200MW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送出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襄阳市枣阳200MW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送出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湖北省襄阳市建枣阳200MW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220kV送出线路起自待建的枣阳市新市镇光伏发电升压站,止于已建220kV严湾变电站。35kV送出线路起自待建的1#、2#、3#储能电站,止于已建110kV武岗、沙河、达子变电站。

2.2工程概况

本工程分为四个部分:(1)枣阳光伏升压站-严湾变220kV线路工程;(2)1#储能站-武岗35kV线路工程;(3)2#储能站-沙河35kV线路工程;(4)3#储能站-达子35kV线路工程。

(1)枣阳光伏升压站-严湾变220kV线路工程

本工程起点为220kV光伏升压站电站,终点为220kV严湾变电站。架空线路全长47.7km。除严湾变出站利用严湾~烈山双回终端塔挂线外,其余段均为单回路架设。新建线路导线采用2×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随架空线路架设2根72芯OPGW光缆。新建杆塔共计153基,其中单回路耐张角钢塔35基,单回路直线角钢塔118基。

(2)1#储能站-武岗35kV线路工程

本工程起点为1#储能站,终点为110kV武岗变电站35kV出线间隔。新建单回架空线路1.3km。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随架空线路架设1根48芯OPGW光缆。新建杆塔共计6基,单回路耐张角钢塔3基,单回路直线角钢塔3基,新建单回电缆线路0.3km,电缆型号拟采用YJV23-26/35-3×300铜芯电力电缆,采用直埋敷设。

(3)2#储能站-沙河35kV线路工程

本工程起点为2#储能站,终点为110kV沙河变电站35kV出线间隔。新建单回架空线路1.4km。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随架空线路架设1根48芯OPGW光缆。新建杆塔共计6基,单回路耐张角钢塔3基,单回路直线角钢塔3基,新建单回电缆线路0.2km,电缆型号拟采用YJV23-26/35-3×300铜芯电力电缆,采用直埋敷设。

(4)3#储能站-达子35kV线路工程

本工程起点为3#储能站,终点为110kV达子变电站35kV出线间隔。新建单回架空线路1.6km。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随架空线路架设1根48芯OPGW光缆。新建杆塔共计6基,单回路耐张角钢塔4基,单回路直线角钢塔2基,新建单回电缆线路0.3km,电缆型号拟采用YJV23-26/35-3×300铜芯电力电缆,采用拖管和直埋敷设。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5个月(从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2月30日,计划投运日期:2026年4月30日,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6年5月30日,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26年6月30日。除计划投运日期外,其余节点具体以现场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含项目送出工程的EPC总承包;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审查(含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除业主已自行开展的前期工作外的项目全部前期工作;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土建施工;电力工程质量监督;项目全部手续办理及试运行;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水保和环保专项设计及规费缴纳(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施工、监测、专项验收;永久用地及临时用地的征租地及补偿(其中租地费用25年)、手续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批件和土地复垦(如有)方案编制、报批、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和移交的相关工作;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4.1. 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

1)项目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审以外的前期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2)整个工程的勘测设计:送出线路工程相关的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工程相关工程地质勘察等工作、初步设计(设计优化)及概算编制、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竣工图编制。水环保、安全、职业健康、消防等专项设计(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以及送出线路初步设计外委评审工作。

3)物资供货:送出线路工程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全部工作。

4)工程用地的征租用:投标人负责项目全部永久用地、临时用地的永久及临时用地的征(占)用工作,完成永久用地征地、土地出让(含出让金缴纳)工作,缴纳交易服务费、被征地农民社保基金、耕地占用税、水利建设基金等一切用地手续所需的税费、规费、服务费等费用,负责永久用地及临时用地国土、林业等用地手续办理,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并负责办理证件的费用(含契税和印花税)。道路应充分考虑项目招标人工程项目运行、维护和大型检修的需要。土地征租及补偿(包括临时占地补偿以及青苗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等附着物补偿,道路沿线杆线改移补偿,借用已有道路等公用设施使用费及损坏赔偿费等)、手续办理以及与之相关的协调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用地(包括施工临时办公生活用房、综合加工厂、仓库、混凝土拌合站、施工临时便道、采石场、砂石料堆放场等)的征(占)用及补偿工作;投标人负责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报批、保证金缴纳、土地复垦专项验收)工作。

5)工程施工:送出线路工程工程所有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并应确保建设进度与光伏主体并网节点进度相匹配)、道路工程、接地工程等满足并网运行土建安装施工。负责设备交接试验、单体调试、联合调试、线路工程启动前的所有检测检查(国家电网等能源管理部门所有要求完成的及最新文件要求),并承担所有的检测、调试费用。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仓储、生产及生活设施、弃渣场等)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及恢复原状。包含施工过程中各类材料的第三方检验及监检等各类手续和费用。

6)手续办理: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评审、建设用地手续、开工合法性手续办理(四证一书)、并网手续办理、电网企业并网性能检测委托及费用、质监站验收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的有相关部门、电网公司要求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工作。合规手续办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由于办理相关手续必须完成的专项报告的编制。为保证建设所需的各类涉铁、跨河(如有)、跨越(钻越)电力线、跨越省道等手续办理。协调完成停电计划、倒送电工作。并承担手续办理的全部费用。

7)投标人负责配合发包人进行质量监督注册备案,负责委托质量监督单位及其委托费、负责组织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并具体落实完成本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工程验收以及工程验收前的其它全部检查工作。以上包括电力质监、住建等部门的质监、施工图审查。

8)完成试运行、消缺、中间验收工作,完成启动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消防、环保(含电磁辐射)、水保、防雷、档案、节能、土地复垦等各专项验收及备案,以及安全与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评价、验收等工作)工作。档案验收所需资料由承包人负责并应满足发包人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承包人须在项目全容量并网后3个月内完成),其中整理组卷装册、档案数字化扫描、系统归档挂接工作由发包人统筹,该项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确保档案验收取得上级单位合格意见书,承包人需做好配合。以及由于专项验收而产生的报告编制、第三方监理检测、监测、评审、协调所产生的费用。

9)为上述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仓储、生产及生活设施、弃渣场等)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及恢复原状。

10)所有设备的质保期消缺,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11)完成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有关工作。

12)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13)在工程范围内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2.4.2. 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临时设施所需的临时用地及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仓储、生产及生活设施、弃渣场等)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及恢复原状。

2.4.3. 竣工验收工作范围

与本工程有关的水保、环保、安全、防洪评估、职业卫生、消防、接地、档案等专项验收工作、并网验收工作。档案应满足发包人数字化扫描要求,并录入发包人档案管理系统。以及由于专项验收而产生的报告编制、第三方监理检测、评审、协调所产生的费用。

2.4.4.技术服务工作范围

配合竣工验收、达标达产;以及所有相关施工、设备、材料招标的招标文件(含标底、技术规范书等)编制、参加评标、现场技术服务等。

2.4.5.培训工作范围

承包人应负责承担通过设备厂家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对发包人现场运维人员进行培训的组织和支付相应费用,使之全面了解现场设备的操作维护要求,具备日常检修维护技能等,满足能够胜任现场的运行维护工作的需要。

由施工导致的行政处罚、国土、林地等主管部门执法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最终向发包人提交一个满足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期内的任何项目及工作包含于EPC总承包范围,即使价格清单或价格表中未列项亦视为工作内容及费用包含于合同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2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内具有1个及以上220kV及以上线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

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项目副经理职务。

设计或施工采用分包,但暂未确定分包单位的,应承诺后续确定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12人,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2)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3)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4)工程管理岗(3人)(5)质量管理岗(6)安环管理岗(7)合同管理岗(8)综合管理岗(2人)(9)设备管理岗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3日23:59时前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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