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坦桑尼亚KIDUNDA大坝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主厂房起重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坦桑尼亚KIDUNDA大坝工程
2.2项目概况:坦桑尼亚Kidunda(基敦达)项目区域位于坦桑尼亚中东部,莫罗戈罗地区,Kidunda山之间马坎加山,紧邻Mkulazi Ruvu河汇流处下游,Kidunda村上游约7km。大坝轴线大致位于以下坐标(WGS84UTM 37秒):o E: 413 545 m,o N: 9 196 445 m。计划发电投运时间为2027年6月。
2.3采购范围:1台套100t/20t/5t电动双梁单小车桥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国内运输、工地现场开箱交接、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及验收、试运行、及提供培训、技术资料等服务。
2.4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120天。
2.5交货地点: 上海港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起重机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桥式起重机)。应提供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2 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投标人应设计生产过额定起重量100t及以上,跨度16m及以上的单小车桥式起重机,并在水电或水利项目上成功运行2年以上(附合同文件及运行单位证明)*必须满足;
3.3投标人近8年内具有额定起重量100t及以上,跨度16m及以上的国际项目供货业绩(附证明文件)*必须满足。
3.4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5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6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附由开户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证明,现金证明不少于投标价的30%);*必须满足;
3.7 近三年在行业内出过典型质量事故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工作。
3.8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9 招标人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10 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贵阳院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 月 14 日 17 时前(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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