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珙县发电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珙县公司61号锅炉尾部烟气余热利用改造、62号锅炉尾部烟气余热利用改造招标公告
四川珙县发电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珙县公司61号锅炉尾部烟气余热利用改造、62号锅炉尾部烟气余热利用改造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孝儿镇
2.2 项目规模:600MW火电超临界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珙县公司61号锅炉尾部烟气余热利用改造标段:现场停机施工工期30天,随61号机组检修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62号锅炉尾部烟气余热利用改造标段:现场停机施工工期60天,随62号机组检修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其他技术改造-珙县公司61号锅炉尾部烟气余热利用改造:本工程为锅炉尾部烟道电除尘器前新增一套低温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成果等工作。
(2)其他技术改造-62号锅炉尾部烟气余热利用改造:本工程为锅炉尾部烟道电除尘器前新增一套低温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成果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珙县公司61号锅炉尾部烟气余热利用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有效资质:
(1)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含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接上一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且联合体必须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其中设计单位应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含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10.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燃煤机组板式换热器或板式省煤器改造或施工或安装的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人业绩均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试运行验收证明,或性能试验合格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凡未按上述(1)、(2)两项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1.(接上一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且联合体必须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任何一方具备且按要求提供以上有效业绩均视为满足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12.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以牵头单位的财报为准);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其他技术改造-62号锅炉尾部烟气余热利用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有效资质:
(1)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含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接上一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且联合体必须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其中设计单位应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含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10.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燃煤机组板式换热器或板式省煤器改造或施工或安装的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人业绩均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试运行验收证明,或性能试验合格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凡未按上述(1)、(2)两项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1.(接上一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且联合体必须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任何一方具备且按要求提供以上有效业绩均视为满足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12.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以牵头单位的财报为准);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06 15:00到2025-11-13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