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或招标人):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本标段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战略规划,拟在青海省大通县北川工业园区已规划工业建设用地上新建年产50万吨600kA电解铝生产线项目,配套建设绿电直连项目包括海东市乐都区30万kW风电,西宁市湟源县110万kW光伏,330kV汇集站及送出线路。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
建设规模:建设约1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2.2服务期限要求:
2.2.1编制时限要求:
(1)项目建议书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评审时间列入服务期)。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评审时间列入服务期)。
2.2.2验收要求:
(1)项目建议书编制应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初步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项目立项审批的要求。
(2)可研性研究报告应深入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合理性及社会及环境可持续性,项目最终成果应经招标人或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通过为止。
2.2.3天: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2.3招标范围
2.3.1青海省投桥头铝电600kA绿电铝50万吨产能置换转型升级技改项目配套绿电直连光伏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2.3.2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议书编制,针对西宁市湟源县光伏开发资源,开展太阳能资源评估工作、设备选型、接入系统分析、场址建设条件分析,按照光伏场站规划方案,进行投资匡算、财务评价分析、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项目建设必要性说明,并提出结论及建议。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太阳能资源分析评估、建设场址比选、设备选型及布置、电气设计方案、接入系统分析、投资估算、财务评价及社会效益分析。
(3)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应满足《青海省绿电直连实施方案》、《青海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4)配合招标人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评审,直至通过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3.1.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1.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服务人员的要求:
(1)总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电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新能源发电项目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项及以上新能源发电项目工程设计,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2.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及以上容量为100MW(含100MW)光伏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咨询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
(2)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5日23时5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