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第三套采场原煤破碎提升运输系统工程共分为两期建设,一期设计。
一期工程为一套一级破碎站,利用移设后的原1号破碎站(生产能力5000t/h),破碎站卸煤平台位于采场东帮+435水平已揭露煤层底板,距离第二套原煤提升系统向南约890m处;工艺为经一级破碎站破碎后的原煤通过带式输送机、转载站运输至第二套系统的破碎车间。
二期工程为一套一级破碎站,利用移设后的原2号破碎站(生产能力5000t/h),破碎站卸煤平台于采场东帮地表,距离第二套原煤提升系向南约1300m处;工艺为经一级破碎站破碎后的原煤通过带式输送机、转载站运输至一期工程搭接点。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本项目分为第三套采场原煤破碎提升运输系统工程一期设计,第三套采场原煤破碎提升运输系统工程二期设计。具体包括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一期、二期)、岩土地质勘查详勘报告(一期、二期)、施工图设计(一期、二期)等;
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破碎站配套的所有土建基础、卸车平台、破碎站下部地面(进行地面硬化处理)、钢结构挡墙、受料仓、卸车防尘房(受料坑采用半封闭方式)、除尘系统、重型板式给料机、双齿辊破碎机、平台周边防风抑尘网、给料机下部排料带式输送机系统、钢结构、集中润滑系统、照明升降式高杆灯、红绿灯控制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破碎站配电室智能巡检系统、破碎站钢筋混凝土挡墙底部设计引水渠及配套沉淀池和泵站安装等工程。破碎站无人值守系统、破碎站设备安装、栈桥(含边坡防护)、转载站、驱动拉紧间、箱式变电站、室内外给排水及供热、场区现有沥青道路改造、场地硬化、消防、供配电、智能化、设备控制(含集中控制)、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照明、除尘、环保、安全、卫生、接地、设备清册、投资概算、施工图预算、设备选型、设备订货规格书、设备安装、与原地面生产系统破碎车间搭接方式、与原地面生产系统集控融合等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初步设计为依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优化完善)。
报属地政府规建局等相关部门完成设计图纸审查,取得施工图(含消防)审查合格证。
2.1.3服务期: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完成结束。各项工程接收设计任务书起30天完成设计工作。
2.1.4项目地点: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年产1000万吨/年及以上的露天煤矿设计或煤矿地面生产系统设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担任年产1000万吨/年及以上的露天煤矿设计或煤矿地面生产系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设总或设计负责人)的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或设总或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产能,用户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体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17 1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