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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重工公司2025~2027年气站供气招标公告

   2025-11-12 0
核心提示:盘江重工有限公司气站供气招标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
 盘江重工有限公司气站供气招标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根据2024年全年用气统计:预估氧气用量共计1000000m³,混合气用量(二氧化碳20%氩气80%)共计350000m³;用气最低值氧气41527m³,混合气9784m³;用气最高值氧气112400m³,混合气40756m³以实际发生数据结算进行。氧气纯度不小于99.2%;二氧化碳纯度不小于99.5%;氩气纯度不小于99.5%;混合气配比二氧化碳20%氩气80%。(详细可见第五章气站供气要求)

2.2服务明细

序号

气体种类

纯度

单价(元/m³)

税率

两年预估量

备注

1

氧气

不小于99.2%

 

13%

2000000m³

 

2

混合气

二氧化碳纯度不小于99.5%;氩气纯度不小于99.5%

 

13%

700000m³

混合气配比二氧化碳20%氩气80%。

注:供气要求见第四章第三节中附件三所示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服务期:预计2025年12月26日至2027年12月2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服务地点:盘江重工有限公司厂内气站

2.6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7报价方式:

按照服务明细中气体种类进行分类报价,报价中的单价为13%含税价。

2.8最高投标限价:氧气单价:1.3元/m³;混合气单价:4.17元/m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需具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气瓶充装)》,提供证书扫描件。

3.4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供气业务类项目的业绩不少于两例(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应体现供货范围。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或盖章页)。(如合同不能完全体现核验要素,可另附与该合同相对应的技术协议、用户证明等材料加以补充)。

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1111日09时00分20251120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0日18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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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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