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湖南、江西
一、招标条件
本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6年化学管材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6年化学管材采购分三个标段实施,主要运用于长江大保护湖北、湖南、江西三省的项目,管材连接形式为热熔连接和承插连接。
第一标段: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6年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采购
第二标段: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6年PE管采购
第三标段:岳阳二期2026至2027年玻璃纤维软管采购
2.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约55km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及配件的制造、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卸车、交验、安装技术指导及质保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
本次采购拟按单价与中选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收到现场需求计划后组织分批次供货,实际供应量以工程实际需用量为准,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
第二标段: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约6.5kmPE管及配件的制造、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卸车、交验、安装技术指导及质保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
本次采购拟按单价与中选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收到现场需求计划后组织分批次供货,实际供应量以工程实际需用量为准,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
第三标段: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约4km玻璃纤维软管的制造、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卸车、交验、安装技术指导及质保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
本次采购拟按单价与中选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收到现场需求计划后组织分批次供货,实际供应量以工程实际需用量为准,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
2.3交货要求
第一标段:
计划交货时间:双方完成合同签订、甲方下发书面交货通知后15天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供货时间和合同执行截止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方式:工地落地交货,乙方运输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后,甲方协调乙方交货,乙方负责到货物资的卸车及卸车安全责任。
交货地点:甲方湖北、湖南、江西省长江大保护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交货地点可能有城市建成区或乡镇,乙方自行考虑交通运输及卸货、城区交通管制措施,夜间卸货的情况。
若采购物资需跨区域调货(如:调往安徽省、重庆市等地),调货比例不超过暂定合同总额的10%或50万元(以先到为准),单价不做调整。
第二标段:
计划交货时间:双方完成合同签订、甲方下发书面交货通知后15天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供货时间和合同执行截止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方式:工地落地交货,乙方运输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后,甲方协调乙方交货,乙方负责到货物资的卸车及卸车安全责任。
交货地点:甲方湖北、湖南、江西省长江大保护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交货地点可能有城市建成区或乡镇,乙方自行考虑交通运输及卸货、城区交通管制措施,夜间卸货的情况。
若采购物资需跨区域调货(如:调往安徽省、重庆市等地),调货比例不超过暂定合同总额的10%或30万元(以先到为准),单价不做调整。
第三标段:
计划交货时间:双方完成合同签订、甲方下发书面交货通知后10天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供货时间和合同执行截止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方式:工地落地交货,乙方运输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后,甲方协调乙方交货,乙方负责到货物资的卸车及卸车安全责任。
交货地点:湖南岳阳市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可能有城市建成区或乡镇,乙方自行考虑交通运输及卸货、城区交通管制措施,夜间卸货的情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应为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的生产制造商。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管材供货业绩(合同内含有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至少一批次合同内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的供货发票)。
(3)财务要求:2023年度、2024年度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第二标段: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应为PE管的生产制造商,且持有有效期内的PE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含DN315或以上规格)。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管材供货业绩(合同内含有PE管,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至少一批次合同内PE管的供货发票)。
(3)财务要求:2023年度、2024年度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第三标段: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应为玻璃纤维软管的生产制造商。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管材供货业绩(合同内含有玻璃纤维软管,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至少一批次合同内玻璃纤维软管的供货发票)。
(3)财务要求:2023年度、2024年度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9时整至2025年11月19日17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