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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京宁发电分公司项目粉煤灰综合利用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2025-11-13 0
核心提示:内蒙古分公司京宁项目粉煤灰综合利用处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 100%,本项目已具备招
  内蒙古分公司京宁项目粉煤灰综合利用处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 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内蒙古分公司京宁制粉站位于热电东北侧,西南距集宁区中心直线距离约 5.3km,距集通铁路约为 380m,距霸王河约 750m。年预计生产煤灰粉(二级灰)30 万吨。
范围:外运处置京宁制粉站所有粉煤灰,处置的粉煤灰不允许在内蒙古区域销售,年处置量 20 万吨以上,处置过程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该项目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合同额不低于 50 万元的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服务业绩 3 项(指合同数量),含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业绩。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自有或委托经营一般固废综合处置的场地或处置项目,须提供环境批复文件。如果一般固废综合处置的场地或项目是委托经营,须提供所有者的授权委托书或与取得上述批复文件的单位签订的处置协议。并提供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要求的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相关手续。
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含以下内容:(1)中标供应商所进行处置的粉煤灰不允许在内蒙古区域销售,如经投标方发现中标方在内蒙古区域销售,则依据销售量每吨按处置中标价双倍价格考核中标方;(2)以年处置量 20 万吨为限(含 20 万吨),处置量超过 20万吨,按中标价全额支付中标供应商处置费用。年处置量不足 20 万吨(含),不支付处置费用;(3)支付方式为:按阶段计算支付处置服务费用,从中标供应商外运处置粉煤灰达到 20 万吨开始计算支付前期处置费,20 万吨以上处置费按月计算支付;(4)处置过程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资料费、运输费、加班费、津贴、食宿、差旅、劳保费、按工资总额应提的各款项、保险(包括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各种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为完成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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