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工程承揽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法兰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1066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是国能包头煤化工 在已运行多年的世界首套煤制烯烃示范装置基础上实施的升级示范工程,已列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规划重大项目,并获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准。项目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北与煤制烯烃一期工厂相连。本项目采用粉煤加压气化工艺,经变换、净化、硫磺回收、甲醇合成,制取200万吨/年甲醇中间产品,之后通过甲醇制烯烃、烯烃分离、聚乙烯、聚丙烯工艺加工生产75万吨/年聚烯烃产品。
2.1.2招标范围:法兰一批,材料包含:不锈钢、碳钢及合金钢等。
2.1.3交货期:分批交货,分批交货,合同签订后20天第一批交货,2026年2月10日全部到场。
2.1.4交货
2.1.5付款方式:按照实际到货数量验收合格后分批付款,支付比例到货款95%,质保金5%。
2.2 其他:本项目为预估总价,固定单价,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暂估总价为合同项下最终的结算总价,卖方应在报价中考虑足额的中标服务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至少包含:压力管道法兰(钢制锻造法兰);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法兰销售或供货业绩2份(合同内容须包含公称压力不小于CL900且公称直径不小于DN1000的带颈对焊法兰),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关键信息页;同时须提供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及其查验截图。
信誉要求:/
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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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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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chnenergybid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