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兴隆街道兴隆南里87号
项目规模:2×660MW火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2026年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
招标内容和范围: 甲方2×660MW供热机组生产的粉煤灰、炉渣数量的全部。预估数量:粉煤灰79万吨(含招标人分选后的一级粉煤灰10万吨,招标方另行自主销售;含分选剩余粗灰约20万吨,投标方按炉渣标准进行综合利用。扣除以上数量后,本项目由投标方综合利用粉煤灰约49万吨);炉渣12.5万吨(另外包括分选后的粗灰约20万吨);也包括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厂区内事故钢板库内存灰(如有)。以上具体数量均以合同期内实际拉运量为准。(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自主处置粉煤灰、炉渣)
交货期/工期: 起始时间2026年1月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可提前或延后),截止日期2026年12月31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地方环保法规或行政规定,提供满足本标段所需综合利用或处置环保资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验收通过文件、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及对应回执);如果投标方为承销商,需要提供第三方合作方的销售合同、营业执照、上述环保资质文件(环评、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及对应回执)。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在一年内所签合同累计总和60万吨及以上的业绩。并提供合同首页、关键页、签署盖章页,并提供每个合同对应的发票PDF版1张或多张。库存要求:具有不少于30万吨的粉煤灰储存库房,且距我司100KM以内。并提供自有库房证明,或租赁库房的合同或相关框架意向协议。
3、项目经理要求:无。
4、安全要求:无。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
7、其他要求:2022年至今,投标人及下属公司无倾倒类环保处罚及环保诉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