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长涂岛双剑涂。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岱山双剑涂三期302.3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标段名称:养殖塘渔业养殖生态化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工程岱山双剑涂三期302.3MW渔光互补项目渔业养殖生态化改造EPC总承包模式,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从设计到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图纸审查以及设计相关所有服务内容;养殖塘及进排水通道清淤、塘埂的改造(护坡、拆除、新建、加宽、加高等);进排水通道的清淤、改造(护坡、拆除、新建、加宽、加高等)、新建坝埂(分割进排水);项目区内的新建道路;三池两坝(沉淀池+溢流坝+曝气池+过滤坝+生态净化池),深水区浅水区的挖方、填方,及生态净化区净化区配套泵站、闸门、涵管、浮床、设备、绿化种植等。上述所有工程的设计、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堆存及堆场、二次倒运、施工、试验、调试、消缺、通过验收(包括不限于“三同时”及政府相关部门)等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本工程的所有设计及相关服务内容。项目区内新建道路、养殖塘及进排水通道的清淤、护坡、塘埂的拆除(如需)、填筑(加宽、加高、新建)、挖余淤泥的处理;生态净化区的三池两坝(沉淀池+溢流坝+曝气池+过滤坝+生态净化池)、深水区的挖方、浅水区的填方、配套设备及绿化种植等,上述工程的施工、采购、试验、验收等工作。
配合完成与本标段相关的“三同时”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安全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消防防护设施“三同时”的验收及政府部门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其它政策处理、政府沟通、证照办理的具体事宜。
投标人负责
本标段内的协调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协调费、桥梁加固费、道路修复及拓宽费、道路上所有路障的拆除等保障项目施工、运营或设备及材料运输畅通的费用。
渔业养殖生态化改造工程内鱼塘淤泥由投标人处理。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标段与招标人委托的光伏区投标人的交叉作业及配合工作。
(4)设备材料采购、设备监造,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5)所有材料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卸货、接收、转运和保管。
(6)本工程所涉及的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
(7)工程验收(含“三同时”、政府部门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8)施工保险(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外)。
(9)本渔业养殖区及尾水净化区土建、泵站、管道、设备安装及调试。所有的设计施工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范围涵盖从设计入场施工到渔业养殖、验收、交付的全过程。
(10)除光伏场区的租地以外的投标人所有征占地、地上附着物清理以及与本标段相关的所有民事协调工作及费用;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合规证照办理、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地方职能部门验收、其他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人对本工程内所涉及的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池塘改造、生态净化池的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校核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具体详见第五卷 技术规范及要求。
交货期/工期: 动工 2025年12月20日
池塘清淤、塘埂改造、排水通道改造完成 2026年3月20日
生态净化区改造完成 2026年3月30日
项目完工 2026年4月10日
竣工验收 2026年5月30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合同履约期内相对工期及总工期保持不变)。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按分工范围应具有如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资质,或工程设计渔港/渔业工程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资质;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1)独立投标人:自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高标准农田或渔业养殖或水生态修复(或治理)或农田水利项目的已完工EPC业绩,或一个设计和一个已完工施工业绩(可以是不同合同的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包合同业绩无效)。
(2)联合体投标人:自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单位至少具有1个高标准农田或渔业养殖或水生态修复(或治理)或农田水利项目已完工施工业绩(可以是已完工EPC中施工业绩);设计单位具有至少1个高标准农田或渔业养殖或水生态修复(或治理)或农田水利项目设计业绩 (可以是EPC中设计业绩)。
以上业绩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工期和签订时间内容的页面、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施工业绩需提供完工证明,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
已完工证明资料需有发包人或建设单位盖章,已完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单、或竣工报告、或投产证明等能说明项目完工情况的材料扫描件,无完工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1)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2)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需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未实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二级建造师除外);
(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4)设总资格: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5)投标时需提供满足以上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
4、安全要求: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页截图。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2日 - 2025年11月19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