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工程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能电力〔2023〕100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现对本项目设备噪声治理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原址扩建,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
本项目为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工程(EPC)项目设备噪声治理工程,包括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范围:本工程详细设计、供货、安装、项目管理、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承包。包括配合环保验收工作,并确保通过由环保部门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不通过时投标方需无条件整改直至通过环保验收。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设备噪声治理工程的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资质证书(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附承诺或证明);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或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4、业绩要求:
(1)、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噪声治理EPC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其中至少1项工程业绩已完工并通过环保验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已经通过环保验收的业绩,需提供由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需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直接签署的业绩,不接受转包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其它原因而使合同解除(附承诺或证明)。
6、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0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商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设备噪声治理工程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