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6-2027年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7000220020993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2026-2027年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根据海南电网建设需要,需开展2026-2027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现启动海南2026-2027年造价咨询服务框架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1.项目范围:包括海南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计划预算内,需在2026-2027年开展且尚未签订相关合同或已签订合同又因故终止的电网基建、小型基建以及营销、技改、修理(含大修、日常修理及应急抢修)、通信调度等类项目。
2.服务范围: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施工招标控制价编制和工程结算审核。要求中标人派遣至少1名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全年驻点海南(地点由基建部统筹安排)开展相关服务。其中:
(1)施工招标控制价编制: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控制价(限价)编制及审核,结算抽样复核等。
(2)工程结算审核区分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和竣工结算审核2种委托方式。原则上工程开工即开展委托的基建项目,可采取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方式;签发委托函时工程进度已过半的基建项目、低压业扩配套等不开展施工图设计的项目,应采取竣工结算审核方式;其余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委托方式;非基建类项目以竣工结算审核形式开展委托。
①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结算审核、总结算报告编制(含单项项目结算报告编制)、结算抽样复核、施工过程中的过程结算审核(过程结算审核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变更费用审核、建设过程中发生费用审核、建设过程中按项目施工转序节点时间到现场实时到位指导建设单位收集结算数据并确保项目后期结算资料完整准确等)、基建工程造价水平偏差分析、结算总结分析数据填报及报告编制等。
②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结算审核、总结算报告编制(含单项项目结算报告编制)、结算抽样复核、基建工程造价水平偏差分析、结算总结分析数据填报及报告编制等。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各市县。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且不早于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如本合同履行期届满时该项目新一年度的中标结果尚未出现,则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延期至与新的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为止,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海南及所属各单位 | 2026-2027年造价咨询服务 | 1-1 | 2026-2027年造价咨询服务Ⅰ标 | 404.67 | / | 1 | 委托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投产且总结算报告完成,以具体委托函或建设单位具体要求为准。 | 否 | 不收取 | / |
| 1-2 | 2026-2027年造价咨询服务Ⅱ标 | 361.62 | / | 否 | / | ||||||
| 1-3 | 2026-2027年造价咨询服务Ⅲ标 | 335.79 | / | 否 | / | ||||||
| 1-4 | 2026-2027年造价咨询服务Ⅳ标 | 318.57 | / | 否 | / | ||||||
| 1-5 | 2026-2027年造价咨询服务Ⅴ标 | 301.35 | / | 否 | / |
注:
1.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
2.合同签订方式: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招标人分别与本项目各标包中标人按照中标下浮率签订合同,各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分别与对应标包中标人签订具体委托函。
3.结算方式:据实结算。具体计算标准详见《电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附件一。各标包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根据以往固定资产投资下达情况和实际业务承接情况进行预测,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各标包的结算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标包的预计采购金额。
4.若某标包甲乙双方解除合同或中标人不能履约时,建设单位可按合同约定委托其他标包中标人。原则上委托服务累计金额达到各标包预计采购金额时,不再开展新的委托,相应任务按合同约定委托其他标包中标人。
5.单个输变电工程/各批次配电工程的施工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与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分别开展委托。施工图审定后开展施工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开工或投产后开展工程结算审核委托,原则上不将两项工作合并委托。
6.项目承办部门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每季度向中标人收集经委托单位确认的造价咨询服务费定案金额数据,对各标包结算总金额进行总体跟踪,对标包结算总金额已达到相应标包预计采购金额的片区,按合同顺延至其他片区开展委托,项目结算总金额临近项目预计采购总金额时,及时启动下轮招标采购,以控制各标包的结算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标包的预计采购金额。
7.招标结果适用范围:
(1)标包1-1:海口、三沙属地范围内项目,以及三亚、陵水、保亭、乐东、五指山属地范围内2026-2027年因故终止合同的项目。
(2)标包1-2:三亚、陵水、保亭、乐东、五指山属地范围内项目,以及东方、儋州、白沙、昌江属地范围内2026-2027年因故终止合同的项目。
(3)标包1-3:东方、儋州、白沙、昌江属地范围内项目,以及文昌、澄迈、临高、定安属地范围内2026-2027年因故终止合同的项目。
(4)标包1-4:文昌、澄迈、临高、定安属地范围内项目,以及琼海、屯昌、万宁、琼中属地范围内2026-2027年因故终止合同的项目。
(5)标包1-5:琼海、屯昌、万宁、琼中属地范围内项目,以及海口、三沙属地范围内2026-2027年因故终止合同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