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沙河两个风电项目基建辅助管理服务预招标公告_电力设备_资讯_电力建设项目网
推广 热搜:

邢台沙河两个风电项目基建辅助管理服务预招标公告

   2025-11-18 0
核心提示:雄安能源公司保定高碑店及邢台沙河两个风电项目基建辅助管理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
  

 

 雄安能源公司保定高碑店及邢台沙河两个风电项目基建辅助管理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碑店市37.5兆瓦风电项目位于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辛桥镇及周边乡镇,项目规划容量为37.5MW,拟建设6台单机容量6.25MW机型风机,拟新建5.625MW/11.25MWh储能系统;配套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开关站出线侧拟新建35kV送出线路接入电网。沙河市50兆瓦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刘石岗镇及周边乡镇,项目规划容量为50MW,拟建设8台单机容量6.25MW 机型风机,拟新建7.5MW/15MWh储能系统;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出线侧拟新建110kV送出线路接入电网(实际以最终接入方案为准)。上述项目已纳入河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清单。
 
2.2建设地点:高碑店市37.5兆瓦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辛桥镇及周边乡镇,沙河市50兆瓦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刘石岗镇及周边乡镇。
 
2.3规模:高碑店市风电项目规划建设容量37.5兆瓦,沙河市风电项目规划建设容量50兆瓦。
 
2.4招标范围:高碑店市37.5兆瓦及沙河市50兆瓦两个风电项目基建辅助管理服务,投标人须为各项目分别提供2名基建辅助管理人员(土建管理工程师及电气管理工程师)至指定地点开展协助管理工作,以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为目标,在招标人项目部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合同和现场管理,及内外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配合招标人明确项目部及各级人员管理职能,协助招标人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管理;
 
(2)协助招标人项目部的规范建设及正常运转,配合进行内外部协调、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物资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后勤及综合管理等工作;
 
(3)建立相应的安全、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制订进度、造价控制等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4)代表招标人对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以及施工、安装、送电、调试、并网等全过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等技术服务;
 
(5)负责与工程施工单位、监造单位、设计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制造商等的技术联系及协调;
 
(6)负责设备催交、验收、出入库、物资台帐等设备管理工作;
 
(7)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各阶段验收、达标投产及创优等工作,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做好资料收集、保存及移交;
 
(8)根据招标人需求组织专业培训。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雄安能源公司保定高碑店及邢台沙河两个风电项目基建辅助管理服务预招标标段包1。
 
2.5服务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
 
2.6服务期:高碑店市37.5兆瓦风电项目预计2026年9月30日全容量并网,服务人员拟到岗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服务年限为一整年,具体到岗时间以招标人面试通过并通知为准。沙河市50兆瓦风电项目预计2026年12月30日全容量并网,服务人员拟到岗时间为2026年5月4日,服务年限为一整年,具体到岗时间以招标人面试通过并通知为准。
 
2.7其他说明:本项目为预招标,如项目未通过公司投资决策备案,则合同终止,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陆上风电项目基建辅助管理服务或咨询服务或工程管理服务合同业绩,须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7日9:00起至2025年11月24日23:59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邢台沙河两个风电项目基建辅助管理服务预招标公告


 
举报 收藏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资讯
项目

网站首页  | 
dlz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