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新加坡)经航 4艘2700TEU集装箱船监造项目招标公告
受宁波远洋运输股份 的委托,拟对宁波远洋(新加坡)经航 4艘2700TEU集装箱船监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JHG-FW-2025-211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两步开标法),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宁波远洋(新加坡)经航 4艘2700TEU集装箱船监造项目
2. 监理范围:4艘2700TEU集装箱船建造项目监理。船体号:H2646、H2647、H2648、H2649,交船期:2027年10月30日交第一艘,2027年12月30日交第二艘,2028年 2月 28日交第三艘,2028年 4月 30日交第四艘。投标人需就上述船舶从船舶建造图纸的审图,船舶设备、钢材和其他主要材料订购,开工,分段制造,分段合拢,舾装,系泊试验,试航到交船全过程的船舶建造监理服务,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就船舶审图、建造质量、进度、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船厂、船级社、设备和材料供应商的沟通协调,定期和不定期向招标人书面报告船舶建造情况等提供全方位船舶建造监理服务。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3. 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生效至4艘2700TEU集装箱船全部交付,正常监理服务周期同已签订的船舶建造合同。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设备监理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船舶工程相关专业或轮机工程专业;或者2)船舶甲类轮机长、船长证书。
3.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