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司冀南新能源集控中心建设施工总承包改造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占比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512DTJC-SG7061
2.2 项目名称:河北公司冀南新能源集控中心建设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海兴兴唐光伏电站、赞皇南清河光伏电站、平山观音堂光伏电站、曲阳北雅握光伏电站、曲阳上河西光伏电站、七间房光伏电站。
2.4 建设规模:2000MW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4 个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上线运行。
2.6 招标范围:河北公司冀南区域新能源集控中心拟建设在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马头电厂内,能够实现集团公司在河北南网区域内对其投资建设多个风电场、光伏电站及水电站进行远方监视的要求。
冀南新能源集控中心建设包含集控中心监控平台构建、调度通讯网络建设及配套辅助设施升级改造、配合成果产出。
冀南新能源集控中心监控平台构建总建设规模 2000MW,涉及受监视场站(需实现远程调度监视功能)数量按照不少于 20 座考虑,监视容量不少于 1000MW,并预留 1000MW 接口。项目包括:
(1)集控中心侧监控平台构建所需的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路由器、纵向加密装置、正向隔离、反向隔离、防火墙、时间同步装置、打印机等硬件的供货、安装,及配套集控软件的部署、调试。
(2)新能源子站侧数据采集所需的服务器、正向隔离、反向隔离、远动通讯机、交换机、机柜等硬件的供货、安装(子站数据采集设备不利旧),及子站采集软件的部署、调试;数据采集应满足大唐集团公司及大唐国际公司的采点规范和要求,场站侧箱变、保信子站及故障录波器数据点应采尽采, 完成各子场站的数据治理(含数据点表的补采及新增)不能产生额外费用。
(3)将各子场站的各项运行数据上送冀南区域新能源集控中心(本项目包含各系统通讯接口的接口费用),集控中心需和各子场站完成数据治理,确保集控中心监控平台的可用、好用。
冀南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通讯网络建设及配套辅助设施升级改造包含:
(1)电力通信光传输设备及其配套板卡、路由器、交换机、纵向加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及设备互联所需光缆等。
(2)网络安全所需的入侵检测装置、I 型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网络安全监测工作站、恶意代码防护系统、运维堡垒机、漏洞扫描、日志审计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终端安全防护、态势感知系统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并完成招标方指定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整体网络安全评估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三项核心服务,需覆盖系统硬件、软件、数据、网络架构、管理制度等全维度, 确保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
(3)配套辅助设施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建筑结构检测鉴定,建筑加固,增加设备基础,集控室、配电室、远动机房及公用区域装修, 模块化机房建设,UPS 及配套蓄电池安装,模拟屏拆除及原业务迁移,监控大屏建设,消防及暖通建设,机房柜内综合布线,机房至配电室、控制室等光缆、电缆的铺设,集控中心网络安全设备布置。
(4)原 KVM 控制系统通讯链路改造。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部分。
本标的招标采购结果,采取“统招分签 ”的方式实施,由各新能源场站所属公司与中标人具体开展合同签约及履约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6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的新能源集控系统建设(新建或扩容改造)或通信工程施工服务(含室内分布式系统施工或通信线路(管线)迁改工程或宽带接入施工服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
(2)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 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月18 日至2025年 12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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