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发电公司 2026-2028 年输煤辅控运行巡检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512DTJC-F6045
2.2 项目名称:武安发电公司 2026-2028 年输煤辅控运行巡检项目
2.3 建设地点:武安发电有限公司
2.4 建设规模:600MW
2.5 计划工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工期 36 个月(合同签订:采购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合同执行完,双方无异议,签署下一个合同,第一个合同期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第二个合同期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日;第三个合同期 2028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2.6 招标范围:2.6.1 负责武安发电有限公司输煤辅控、辅控(脱硫、化学水处理、除尘) 系统所属设备、设施(机械、电气、仪器、仪表、含废水处理、冲洗、暖通、照明、移动通讯的运行巡检工作;
2.6.2 所属输煤辅控系统的 380VPC 段、MCC 段所带负荷的电气倒闸操作、变压器、开关柜巡检工作;
2.6.3 输煤辅控设备的外围信号装置的巡检;辅控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的巡检工作;
2.6.4 输煤辅控系统及辅控(脱硫、化学水处理、除尘)系统技术改造等增加的设备及设施的运行巡检工作,参与承包范围内的单体调试、系统整体试运工作;
2.6.5 配合完成入炉计量装置的常规校验工作;辅控程控系统及各种传感器(包括料位计)、变送器、继电器屏,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的运行巡检工作;
2.6.6 负责输煤辅控系统筛碎设备及各皮带落煤桶清堵、各皮带污水沉淀沟清淤工作;输煤辅控系统除铁器、除杂机杂物箱清理工作;输煤辅控系统各除尘器等设备日常放灰工作;输煤辅控煤水设备煤泥沉淀池、煤水处理装置的定期清淤工作;
2.6.7 负责输煤辅控系统所辖区域文明卫生的治理工作;
2.6.8 负责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2.6.9 协助武安发电公司辅控(脱硫、化学水处理、除尘)完成石灰石粉、高钙粉、化学水汽指标等项目的采样、送样工作;
2.6.10 完成武安发电公司安排的其它应急工作及临时性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2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输煤系统运行相关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如有)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512DTJC-F6045
2.2 项目名称:武安发电公司 2026-2028 年输煤辅控运行巡检项目
2.3 建设地点:武安发电有限公司
2.4 建设规模:600MW
2.5 计划工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工期 36 个月(合同签订:采购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合同执行完,双方无异议,签署下一个合同,第一个合同期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第二个合同期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日;第三个合同期 2028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2.6 招标范围:2.6.1 负责武安发电有限公司输煤辅控、辅控(脱硫、化学水处理、除尘) 系统所属设备、设施(机械、电气、仪器、仪表、含废水处理、冲洗、暖通、照明、移动通讯的运行巡检工作;
2.6.2 所属输煤辅控系统的 380VPC 段、MCC 段所带负荷的电气倒闸操作、变压器、开关柜巡检工作;
2.6.3 输煤辅控设备的外围信号装置的巡检;辅控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的巡检工作;
2.6.4 输煤辅控系统及辅控(脱硫、化学水处理、除尘)系统技术改造等增加的设备及设施的运行巡检工作,参与承包范围内的单体调试、系统整体试运工作;
2.6.5 配合完成入炉计量装置的常规校验工作;辅控程控系统及各种传感器(包括料位计)、变送器、继电器屏,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的运行巡检工作;
2.6.6 负责输煤辅控系统筛碎设备及各皮带落煤桶清堵、各皮带污水沉淀沟清淤工作;输煤辅控系统除铁器、除杂机杂物箱清理工作;输煤辅控系统各除尘器等设备日常放灰工作;输煤辅控煤水设备煤泥沉淀池、煤水处理装置的定期清淤工作;
2.6.7 负责输煤辅控系统所辖区域文明卫生的治理工作;
2.6.8 负责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2.6.9 协助武安发电公司辅控(脱硫、化学水处理、除尘)完成石灰石粉、高钙粉、化学水汽指标等项目的采样、送样工作;
2.6.10 完成武安发电公司安排的其它应急工作及临时性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2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输煤系统运行相关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如有)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