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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陕西平利县100MW 光伏项目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11-19 0
核心提示:陕西公司平利县 100MW 光伏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
 陕西公司平利县 100MW 光伏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512SXPL-S001
2.2 项目名称: (陕西公司)平利县 100MW 光伏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
2.3 建设地点: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
2.4 建设规模:100MW
2.5计划工期:365 天
2.6 招标范围:平利县 10 万千瓦光伏项目升压站、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等(不含送出线路)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 (甲供设备除外)、卸车、二次倒运和保管,全部建筑安装施工及调
试、试运、消缺, 并网手续办理,相关专项验收、协调及其他等全部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7 设计部分:投标人负责技术规范书编制,地质勘察,试桩(含试桩大纲编审、试桩施工、试验桩检测、试桩报告审查等全过程工作),升压
站、光伏场区、集电线路以及场区道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 安全设施设计、劳动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光伏场区消防报警系统设计、设计优化、设计审查、竣工图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2.8 设备部分: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详见备注三,其余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采购、供货,所有设备和材料(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卸车、接收、保管、保养、堆场(要求不得占用发包人勘界范围内的光伏场区)、二次倒运(包含堆场租赁、甲供设备由堆场运送至施工现场)、检验、检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说明书、图纸、开箱记录、开箱清单)收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移交等。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

和材料须在招标人提供的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且不在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及大唐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2.9 施工部分:包含光伏发电场(含项目的土地清表、植被清理、余方弃
置、垃圾清运等工作)、升压站、场内和场外所有道路、五通一平、边坡防护、排水设施、临时设施等所有建安工程(含升压站水源、施工
电源及试运电费)、系统检查测试、分系统调试、整套系统启动调试、试运;集电线路征租地(含临时用地、永久用地) 手续办理及占地赔偿、附着物赔付;负责协调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并支付费用(包括集电线
路穿(跨)越、迁移等各种因素产生的费用);负责按照政府要求进行
工程建设期间光伏区地面恢复农业种植条件、环境保护施工及水土保持
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按环评、水保批复方案实施)并通过第三方及
政府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2.10 项目试验:包含但不限于:1、计量试验;2、高压设备常规及特殊试验;3、新能源场站建模:包含新能源机组建模和模型验证,SVG 建模和模型验证,场站等值建模和模型验证(如电网要求),场站宽频震荡风险评估;4、单体、分系统调试及试验、整套系统启动调试及试
运、保护定值计算(含送出工程保护定值)、安稳校核测试、特殊调试及试验、省地调接入系统联调等。5、设备及材料的检测、试验:包含除工程桩检测、光伏场区性能试验以外其他所有检测、试验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试桩检测、升压站地基检测等)。 
2.11 手续办理及工程验收: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完成征租地的协调工作,投标人负责的相关工作及费用:场内道路的维护、 修复和交通手续办理;项目光伏场区、升压站征租地过程测量测绘复核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地表附着物清点、统计等工作, 绘制厂区租地范围图、确认最终光伏场区使用面积;项目用地手续交付在村镇一级的协调。 
2.12 负责消防所有工作(不含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归档及验收、防雷检测、竣工验收等与项目建设及验收的相关专题编制及评审、协调、交通等费用,并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 
2.13 负责工程建设检测费、电力工程质量检测费等工程建设费用。工程完工后,负责完成达标投产验收、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审计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完成项目后评价,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14 负责工程验收及投产交付、档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移交;培训、审计配合、后评价等。 

2.15 配合招标人办理开工手续、安全管理备案、质量监督注册、过程监
督检查及整改闭环、网络通讯调试验收、并网手续(协助业主签订购售
电合同、高压供用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通道办理、涉网试验、电力业务许可证、并网调度鉴定卡),直至最终取得转商运手续。配合
招标人完成环保应急预案、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设计的验收、消防、
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防雷、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竣工验收
(包含相关验收费用),满足国家安全、反恐等相关的要求。
2.16 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规划、国土、电力、环保(监理、监测及验收)、农业、公路、水利、林草、公安、住建、节能、应急预案
(编制及备案)、职业健康(设计、施工及其验收)、安全设施(设
计、施工及其验收)。配合完成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测及验收备案等内容,配合消防验收。) 
2.17 本项目升压站与送出线路的分界点为升压站出线门型构架,升压站围墙内构架的设备、材料、附件及建筑安装工程均含在本标段内(包含送出工程站内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 
2.18 本工程作为EPC 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固定总价。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
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2.19 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为:光伏组件、逆变器、电气设备(包括: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无功补偿、GIS、预制舱(包含舱体、高低压开关柜、接地变兼站用变及综自设备)、电缆除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表所列设备和材料以外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采购。 
2.20 若本项目发生因政策变化导致用地范围变动,需重新办理相关手
续,投标人需负责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测绘、环评、水保、压覆矿、洪评、社稳、地灾、文物、军事、选址意见书等)办理并重新取得批复或审批意见。手续办理相关费用以暂列金方式在其他项目计列,最终以现场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2.21 土地流转(除集电线路)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应配专人协助招标人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并负责流转过程中当地政府要求所缴纳的相关费用;村镇之间的协调费或乡村振兴费,维稳治安费,及协助土地流转人员的补贴费。

2.22 青苗补偿:政府允许损坏范围内的青苗补偿由招标人承担。超出允许范围以外的青苗补偿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妥善解决带来的不良影
响。施工过程中青苗损坏率要严格执行政府相关要求,由招标人、地方政府相关人员共同验收核定。投标人要合理制定施工方案,机械进出场路线、施工作业空间、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若因投标人施工不规范或不按规定要求施工所引起的赔偿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投标人保护措施到位,损坏率小于政府允许损坏率,招标人可根据情况给予一定奖励。投标人要全力协助招标人开展青苗补偿工作,若在青赔工作中
出现个别纠纷、不合理诉求等事件,投标人应通过合理方法无条件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承试类二级
(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 年第 30 号令)相关要求(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在对应的新的等级范围内有效)。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光伏电站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50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 联合体允许最多 2 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或 MWp)及以上已投运的平原荒漠/山地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须具有 2个及以上 50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5.4 联合体承装、承试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二级(110 千伏以
下)及以上、承试类二级(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 年第 30 号令)相关要求(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的,在对应的新的等级范围内有效)。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的 EPC 总承包业绩可仅提供用户证明,无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1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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