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13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津开审批〔2025〕116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天津市经开区中区
2.2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位于天津市经开区中区西侧和北侧水道。项目建设装机规模为直流侧108.31604MWp,交流侧 99.2MW。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电压等级为110/35kV,主变规模为105MVA,110kV侧采用线路-变压器组接线方式,出线1回;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新建110kV升压站通过1回110kV 线路接入学府路变电站近期扩建的110kV甲母线110kV间隔。本项目采用共享储能租赁模式,满足本项目配储的要求。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553 日历天(从计划开始工作、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2月25日,
计划施工准备开始日期: 2025 年 12 月 30 日,
计划首批光伏方阵并网发电日期: 2026 年 9 月 30 日,
计划完工验收日期:2026年12月15日,
计划全部光伏方阵并网发电日期: 2026 年 12 月 30 日,
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 2027 年 6 月 30 日。
具体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中明确的开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光伏厂区、升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但不限于):
2.4.1土地永久及临时征(占)、租用及补偿,地上附着物、青苗及水面补偿费,建设期厂区租地费用,耕地占用税,建设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4.2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审、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林业及草地手续、土地复垦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及房屋不动产权证等);
2.4.3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含概、预算)、科研,竣工图以及相关所有咨询及服务内容;
2.4.4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和管理等,及发包人负责采购设备(光伏组件)的监造、验货、卸货、管理等;
2.4.5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
2.4.6所有设备(含甲供)安装及调试;
2.4.7水保、环保、安全设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专项设计、评价、施工和监测;
2.4.8质监、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等项目入网前手续,并网验收手续、试运行、涉网性能试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合规手续办理等;
2.4.9 土地复垦与验收;
2.4.10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
2.4.11工程保险;
2.4.12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
2.4.13其他:;
2.4.14项目部分前期工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15河道治理费、临时码头修建工程费用、进出码头通道破绿费用及安全警示灯等费用等;
2.4.16 争创集团优质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申报材料准备、现场查验等全部工作)等全部工作。
2.4.17根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办法》要求,联合申报、争创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相关专业的甲级,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相关专业的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信誉情况。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20年-2025年)内具有完成累计1个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完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完工证明(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合同总金额及竣工验收时间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符合评审要求的,该业绩将不被认可。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应是组成联合体的各自成员的业绩合并计算。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联合体投标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财务情况。
3.1.5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具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水利水电)工程EPC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
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水利水电)工程EPC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副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水利水电)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12人,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班子(2人);
(2)工程管理岗(3人);
(3)质量管理岗(1人);
(4)安环管理岗(2人);
(5)合同管理岗(1人);
(6)综合管理岗(2人,包括档案管理);
(7)设备管理岗(1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每一页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9日10时00分-11月24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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