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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裂解碳四前加氢脱炔烃装置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2025-11-20 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裂解碳四前加氢脱炔烃装置施工总承包,招标人为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
  一、招标条件
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裂解碳四前加氢脱炔烃装置施工总承包,招标人为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安装在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东厂区,具备现场安装条件。裂解碳四前加氢脱炔烃装置具体工程内容包括:1套装置由干燥脱水系统、反应系统、分离系统、还原系统、公用工程等组成。装置使用一套系统。装置所需的控制柜、电气柜均摆放在现场;投标人需对本试验装置工程完成装置主要设备、部件、管线、阀门等设计、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保修等所有交付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施工周期:计划2026年1月1日开工至2026年3月31日竣工,共9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有效期内):
3.2.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资格:拟派现项目经理要求有 机电工程 专业 二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经验、能够调动本公司资源,且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须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
3.4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80万的类似项目(催化反应工程或分离工程)实施经验(包括在建或已完工程),数量不得少于3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诚信要求
3.6.1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9日到2025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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