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化商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昌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南昌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747-2560SCCJX287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南昌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信息系统设备,本项目总预算898.7万元(含税)。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南昌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所需的信息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交货期:90天。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898.70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南昌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投标本项目;
4.若投标人出现被采购人纳入黑名单的情形,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有关黑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负面行为的性质以及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等因素,在相应的期限、范围和品目,对投标人采取采购禁入措施(包含全面永久的禁入措施)。在采购人公布黑名单文件规定的地域和时间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或成交资格,有权不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列入黑名单企业自动丧失中标/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投标人成为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黑名单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采取永久禁入措施;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7.投标人中标后须执行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及办法,接受建设单位及其上级单位的项目考核。
8.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软件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所供设备均为全新正品,所提供的软件均为正版且无使用限制,同时提供免费漏洞修复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1.本项目报价超过控制总价视为无效投标,同时技术条款响应不全或负偏离的也视为无效投标。
12.我单位同意配合采购方(合同甲方)履行合同签订及付款等流程,用于分开支付两个批次的款项(注:设备清单中已做清分)
(五)投标人近3年(2022年11月1日起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最终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达本项目预算金额60%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业绩指合同中的系统设备应包含视频及安防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且该类设备在合同中的金额占比不低于80%,下同)。【须提供同类业绩合同,且所提供的合同须包括:封面页、内容页、盖章页等关键页】
(六)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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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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