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合同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临时办公楼、临时材料库(材料库、检修车间)、点火油库、施工场地永临结合道路、给排水系统、隔离围栏和围挡及大门、降尘喷雾系统及警示灯设置、临时照明、电缆沟、施工出入口、五牌二图。厂区内部分构建筑物、电缆沟、道路、地下管道等拆除、多余土方外运及合法处置。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9.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1.投标人自 2022年7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个合同总价4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1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1月20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6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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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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