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海南州大基地碳汇本底调查
项目光伏治沙增汇CCER方法学技术开发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海南州大基地碳汇本底调查项目光伏治沙增汇CCER方法学技术开发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5-11-21-034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简介: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高原能源产业与生态研究中心承担《海南州大基地碳汇本底调查与潜在生态影响研究》科研项目研究,主要针对海南州戈壁基地项目规划区作为研究主体,进行生态环境要素、碳汇本底的监测与评估等相关工作。
服务计划开始时间2025年12月,计划结束时间2027年10月。
2.2招标范围:主要包含以项目研究主体区域开展的基础研究进行光伏治沙增汇CCER方法学技术开发,具体内容:
(1)针对光伏治沙增汇项目的适用条件、基准线情景、额外性论证、增汇量计算、监测等五大要点,形成体系化的增汇计量与监测方法标准1部;
(2)协助完成可供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草案编制,负责从编制到提交全流程的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 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及所属单位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学校或科研单位;
(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 公司系统未发生人生死亡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最终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2项碳减排量方法学草案、标准编制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签字页)、完成证明(验收单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拟派
(5)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