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西宁城宏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受委托现对省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医疗设备校准性能验证维护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采购编号:城宏FZ询比(服务)202511-009),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省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医疗设备校准性能验证维护项目
1.2
1.3釆购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省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医疗设备校准性能验证维护,具体要求详见服务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
þ一家
□家,
1.7控制价:详见询比文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采购范围:根据省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函的委托事项,就省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医疗设备校准性能验证维护项目招标。
2.2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不超过三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3项目
2.4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能力认证CMA\CNAS,或具备省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测量仪器标准相对应的有效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及溯源证书;
3.供应商拟派检定技术人员必须出具个人资质(注册计量师或检定员证),所做检定、校准、检测项目人员必须与个人资质核定项目相符。
(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件。注,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按成立年限提供,未满一年应提供财务状况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第三方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表;
(3)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无重大软件质量纠纷;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详见询比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
(5)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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