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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公司2026-2027 年固体废物处置及外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11-26 0
核心提示:内蒙古锡林浩特发电公司 2026-2027 年固体废物处置及外运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
  内蒙古锡林浩特发电公司 2026-2027 年固体废物处置及外运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TJNM202512-XD01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锡林浩特发电公司 2026-2027 年固体废物处置及外运服务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2.4 建设规模:1320MW
2.5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合同终止或者结算总金额达到合同签订金额合同终止,上述条件以先到为准。
2.6 招标范围:通过负责 1、2 号机组(包括启动炉)固体废物(粉煤灰、炉渣、石子煤、石膏)处置及外运相关的所有工作,将未能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粉煤灰、渣、石子煤、石膏)进行无害化处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全厂粉煤灰、炉渣、石子煤、石膏的运输及运灰道路日常洒水保洁及维护工作。
(1)平原灰场运输工作,预估运距为 3 公里,预估运输量为 48 万吨,需要填埋。
(2)厂外灰场运输工作,预估运距为 21 公里,预估运输量为 102 万吨,不需要填埋。
2、全厂粉煤灰、炉渣、石子煤、石膏的装卸及填埋工作。

(1)装卸工作: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装卸预估量为 115 万吨,石膏装卸预估量为 35 万吨,合计预估量为 150 万吨,与运输工作中的平原灰场+厂外灰场运输总量一致。
(2)填埋工作:粉煤灰、炉渣、石子煤填埋预估量为 35 万吨,石膏填埋预估量为 13 万吨,合计预估量为 48 万吨,与运输工作中平原灰场的运输总量一致。
3、负责灰场管理站办公及生活区域房屋日常维修及修缮工作
4、负责平原灰场日常作业、洒水、植被养护、堆石围堤、碾压灰坝、护坡砖块维护及灰场管理站所有设备设施的巡检工作。平原灰场维护及管理面积为
27.93 公顷。上述工作所涉及的材料及消耗性材料、人工、车辆、机具、燃油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车辆设备要求: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自卸处置车不少于 30 辆,推土机不少于 2 台、洒水不少于 4 辆、压路机不少于 2 台、装载机不少于 2 台,挖掘机不少于 2 台,公路清扫车不少于 1 台,工具车不少于 1 台,通勤车不少于 2
台,发电机(配置不低于 100KWh,应急使用)不少于 1 台。
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合同终止或者结算总金额达到合同签订金额合同终止,上述条件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20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 2 项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服务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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