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 受赣州高速公路 的委托,对其公开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JN2025-GZ-G001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
(三)招标内容: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内容及要求 | 发行费率 |
| 公开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 (国内服务) | 1 | 项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0.8‰/年 |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开展主承销业务的能力,具备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受到相关行业处罚而导致影响发行或发行受阻的情况,因上述因素导致影响或发行受阻,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次债券项目出具同意承销的相关批复文件,证券公司需提供本公司立项批复文件,银行需提供该行省分行(或省分行以上)出具的承销批复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招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同时在赣州交通控股集团 官网(/) 一起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前下载,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投标人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保函具体开具请参照《赣市发改政策字[2020]676号》文件,保函受益人名称为:赣州高速公路 )方式的,须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的原件递交给招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人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发行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承销合同等相关合同的签订。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采用银行保函,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9”执行)。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发行人要求发行成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成功发行金额占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核准总额的比例退还;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满额发行的,剩余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付款及结算方式:
1、本次债券发行费用按实际销售及募集到位资金予以据实支付。
2、本项目发行费用=当期债券发行面值总额×发行年限×年发行费率,发行费用按发行金额分阶段支付,发行成功并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80%,剩余部分自前笔款项支付后在剩余年度,按年平均支付(每次付款前均需向发行人提供发票)。招人为中标人垫付的相关费用在招标人第一次支付发行费用时全部扣回。
3、发行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向发行人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若因票据本身原因造成招人审计、税务稽查风险,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十) 1.招人:赣州高速公路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