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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 2.2 项目规模:2×125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计划2025年11月至2027年10月,共24个月。具体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CHDTDZ057/16-SB-05501):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桥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供货及技术服务,包含电气控制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提供技术资料和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2.5 交货进度
2.6 交货地点: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需为起重机机械设备制造商,并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桥式起重机(A)级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台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起重重量不少于250t且跨度不少于20m桥式起重机的投运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应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扫描件。②业主单位盖章的到货验收单或接收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过程结算发票,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③应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26 16:10到2025-12-03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