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始建于2016年,该处理站承接了整个厂区的生活污水的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500m³/d,采用工艺为“格栅+调节池+AO+二沉池+清水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为保障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和达标可靠性,计划新增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规模500m³/d,本次招标范围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设备采购。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1000立方米/d处理能力的一体化净水设备一套;工艺辅助设备一套(包含水泵、格栅、水罐、加药装置等);配电及控制系统一套(低压开关柜、软启动器,控制设备等)。
2.4项目地点:灵武市宁东镇马家滩
2.5招标范围:
根据银星一井扩建项目建设规划,新增公寓楼将导致生活用水规模及外排污水量显著增加,远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由于实际处理水量大幅超出原设计规模,将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造成较大冲击,为保障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和达标可靠性,计划新增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规模500m³/d,本次招标范围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设备采购。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2.6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2022年至今,新建或改造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需反映合同金额、供货内容等关键信息),以签署日期为准。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其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1-27 00:00:00.0至2025-12-05 00:00:0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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