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灰渣场运行维护外包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期灰渣场位于厂区以西约2.9公里处,由灰渣贮存区、废水收集池、管理站等部分组成,厂区总占地面积约62万平方米,其中气化渣贮存区占地面积约37.9万平方米,脱硫石膏、热电炉渣等无机泥贮存区面积约8.2万平方米,包括:灰渣堆存区、库区防渗、收集池、拦挡坝、截洪沟、防护围栏、门岗管理站、运灰道路等。
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新建灰渣场(二期)位于一期灰渣场西侧,灰渣场用地东西长约744m,南北长800~890m之间,呈不规则形状,设计共分6个区域进行灰渣堆存。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64671㎡,用地红线长3295m。包括:灰渣堆存区、库区防渗、收集池、拦挡坝、截洪沟、防护围栏、门岗管理站、运灰道路等。新建灰渣场(二期)暂未投用,投用时间以通知为准。
储存的气化灰渣、热电脱硫石膏、热电锅炉炉渣及废石灰无机泥等,通过投标人提供的机具进行推铺、洒水抑尘、碾压、场地平整(包括道路、边坡、灰渣场顶部,并对灰渣场内堆放覆土进行渣面覆盖)等作业。
2.1.2招标范围
1) 负责提供装载机、压路机、洒水车、挖掘机等满足灰渣场(一期、二期)运行维护作业的机具。
2) 负责按照环保要求将灰渣场(一期、二期)的灰渣、石膏、无机污泥等物料,使用乙方提供的机具进行推铺、洒水、碾压、场地平整(包括道路、边坡、灰渣场顶部,并对灰渣场(一期、二期)内堆放覆土进行渣面覆盖)等作业,满足公司环保等要求。
3) 负责将灰渣场(一期、二期)渗滤液送回厂区甲方指定地点的指定区域排水。
4) 负责对灰渣场(一期、二期)区域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及维护。
5) 负责灰渣场(一期、二期)进出的车辆和人员管理,对跑入的牲畜进行驱逐等与灰渣场(一期、二期)作业相关的工作。
6) 确保一般固废堆存及作业符合国家、地方环保规范等。
7) 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相关政府沟通、地企协调,舆情预防协调。
2.1.3 其他:
1) 服务地点: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灰渣场(一期、二期)。
2) 合同期限:服务期限预计3年,合同履行开始时间:2026年7月28日。
其他:乙方必须建立和谐的地企关系,妥善处理在作业过程中与村民的纠纷以及和政府各管理部门的关系,对因违反固废管理、道路运行法律法规等乙方原因造成舆情,乙方应妥善处理,若对甲方造成经营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经营损失。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灰渣场运行维护或固废运输或垃圾清运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不少于9辆,车型要求为:装载机(≥5吨)3台、压路机(≥18吨)2台、洒水车(≥15吨)3台、挖掘机(斗容量≥1m³)1台。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材料。
a、如为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的购买合同或发票;
b、如非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的租赁合同/协议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3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