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低、中压储气罐(招标编号:GKHK-25H34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低、中压储气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和数量:低、中压储气罐,1套
(2)技术规格: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交货
(4)交 货 期:7个月,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交付安装,1个月完成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应提供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1.2特殊资质要求:
制造商必须具有本次中压球罐对应的制造(A3)、安装资质,且资质在制造、安装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投标时应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1.3财务要求:无。
3.1.4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无。
3.1.6其他要求:本项目只允许制造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