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本次石灰石粉(CaCO3)采购数量15万吨为年度暂估数量,通过公开招标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需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1名,其余候选人为备选供应商。投标人据此数量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必须报出招标文件所列产品的年度综合单价(年度执行价格固定不变),并根据暂估数量计算投标总价(包含但不限于石灰石粉的生产成本、运输费用、装卸费用、高速费、税费等一切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并交付使用前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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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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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灰石粉 |
100目 CaCO3≥90% 散装 |
150000 |
吨 |
按需到货 |
安平发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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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指标:1.CaCO3含量≥90%,测试方法参考:GBT/3286.1-2012。 2.粒度:最大粒度不超过20目,100目过筛率在90%以上,测试方法参考:JC/T478.1-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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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同签订后1年内分批供货,无论订货量多少,投标人都应无条件送货,并且要求接到首次订货通知起8小时内到货。
2.4交货地点:山西省昔阳县安平发电厂厂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带式输送机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资格要求3: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1份,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https://www.aqbz.org/#/home)查询为准,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标委员查询复核,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00:00到2025年12月09日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