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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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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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金沙县高坪镇化觉风电场主体工程EPC(含 |
拟建金沙县高坪镇化觉50MW 风电场项目(含35kV 集电线路)工程范围内工程勘察、设计、设备供应、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运、功能试验、验收等EPC 总承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负责本项目所有的进场道路、场内道路、风机吊装平台、弃渣场、临时用地(含35kV 集电线路)等相关手续办理、土地租(征)用、青苗补偿、植被恢复、拆迁赔偿、余物清理恢复、跨越、穿越措施、土地复垦(含验收)、政府协调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永久征地的林木砍伐(含清障及青苗补偿等)。长期租地租赁时间为建设期加20 年。承包人自行考虑土地流转、征租、青赔等价格差异并承担全部风险。配合项目业主完成风机机位征地。 (3)工程勘察设计: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设备所需图纸文件(若有)、施工图编制、竣工图编制、技术文件编制、设计联络、技术服务、临时工程的设计以及为保证本项目正常建设、调试、验收所需全部技术文件。承包人不能私自更改项目可研(初设)设计方案,如发生技术变更,变更方案必须报监理及发包人同意后才能实施。 (4)设备材料采购供货:风电场主体(含35kV 集电线路)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采购(其中风力发电机、塔筒及其附属材料、锚栓组合件、箱变由发包人提供)。包括设备催交、分界点以内大件运输牵引(重车牵引)、卸车、到货验收、仓储保管、场内二次转运、试验、试运行、验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移交;提供现场培训服务、组织设计联络、协调会;与其他有关厂家的配合工作,提供图纸和资料等。招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审批权,设备和材料符合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所有涉网设备材料须满足南方电网、贵州电网要求并最终通过并网投运验收。 (5)建筑安装工程:包括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安装;风机吊装平台;风机基础(含地基处理及埋件、基础监测及检测、基础沉降观测等)施工;风电场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新建及改扩建(包含桥梁检测与改扩建、杆线、信号基站改迁、道路改造、林木砍伐、障碍物清理及恢复赔偿等);临建工程;集电线路建安工程;现场中转场地(不含甲供设备道路分界点堆场)及弃渣场规划、修建等;35kV 架空集电线路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接入新化升压站的全部系统工程。 (6)设备调试:包括一次系统、二次系统、通讯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升压站建设视频主站及云平台,接收来自各风电场监控视频型号,并调试)、防雷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负责接入风功率预测系统并缴纳第一年的气象服务费)、AGC、AVC 系统、调度数据网、综合数据网、态势感知系统、涉网联调、入网检测(含仿真验证)特殊调试和整套试运以及35kV 线路及以下新安装设备(含风电场箱变及其低压框架断路器)调试及保护定值整定(提供盖章签字版整定计算书和调试、正式保护定值单,调度下发定值除外)等。本标段内所有设备的“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升压站并完成调试合格。(7)验收: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环保、水保、质监、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卫生等专项验收(含第三方验收),并承担以上手续办理的所有费用。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期、质量、验收和消缺等工作,直至项目所需的全部证照办理完毕及项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最终达标投产移交。落实并执行国家、电网公司、集团、贵州金元关于相关设备硬/软件国产化建设工作、远程集控接入、智慧风场建设、安全监测管理、设备选型、材料白名单等要求,设备和材料符合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 (8)按照本招标文件智慧化场站要求建设智慧场站、智慧工地。 (9)其他工作:含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配置;风机、道路、围栏、线路、电气一二次设备设施标示标牌,按照《陆上风电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化手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 1207002-2016》实施。 (10)承担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工程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
具体见招标文件。 |
1000 |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金沙县柳塘风电场项目通过贵州公司投资决策后双方签订的合同方能生效,若项目最终未能通过贵州公司投资决策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金沙县高坪镇化觉风电场项目通过贵州公司投资决策后双方签订的合同方能生效,若项目最终未能通过贵州公司投资决策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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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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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金沙县高坪镇化觉风电场主体工程EPC(含35kV 集电线路) |
(一)基本资格要求: (二)专项资格要求: 1.2 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本标段接受设计和施工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方须满足1.1 所列资质要求,联合体施工方须满足1.2 所列资质要求。 2.安全要求: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18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承包商履约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未被贵州金元及系统单位纳入安全环保“黑名单”的供应商。 3.业绩要求:近5 年(含,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1 个50MW 及以上陆上风电场项目EPC 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4.项目经理: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5 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与招标同等或以上规模项目经理(或副经理)EPC 总承包或施工的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并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7.项目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有效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8.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2 月1 日至2025 年12 月8 日17 时3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