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 办公楼暖通(中央空调)设备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 拟对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 办公楼暖通(中央空调)设备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JHG-WZ-2025-205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 货物名称及数量:暖通设备(中央空调)及相关服务采购 1批
2.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提供技术图纸,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的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成。如因招标人原因,则时间相应顺延。
3.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空调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及原厂质保函),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类似多联式空调设备供货且单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制造商品牌的销售业绩可作为其授权代理商的销售业绩)。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供货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②结算发票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4.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