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比选人为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 ,比选项目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 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二期工程并网前安全方案论证,比选文件编号: /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项目概况: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 (以下简称兴泰公司)二期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兴泰公司厂区内,利用闲置的建设用地。项目本期规模:85MW/170MWh磷酸铁锂电池,本期无需新建升压站,储能系统单元升压后经35kV接入一期项目35kV配电间(本期新建II段母线),通过一期项目1号主变压器后经220kV配电装置与一期项目联合送出。新增或拓展的保护装置、通讯等二次设备应与一期项目完全兼容。
比选内容:兴泰公司储能项目为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需要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对兴泰公司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二期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进行本项目储能系统、涉网设备等的并网前安全方案论证,并经国网邢台供电公司及国网河北省电力 经济技术研究院审查通过,取得河北省电力 经济技术研究院评审意见。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在招标人提供必要设计所需资料、具备设计条件后,15天内完成并网前安全方案论证报告编制并完成河北省电力 经济技术研究院评审工作。
质量标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1项新能源发电或者送出线路并网前安全方案论证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该项目在河北省电力 经济技术研究院评审意见,扫描件应能体现合同工作内容、签订日期,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及比选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比选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比选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4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比选中同时参加;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分支机构及分所参加。
3.5比选人监督方式:建投能源纪检监察部监督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12月03日00:00 至2025年12月09日23:59 (北京时间,下同), 在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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