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东营公司胜利电厂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项目调度自动化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胜利电厂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由国能(东营)热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胜利电厂现有一期2×220MW(1#、2#机组)+二期2×300MW(3#、4#机组)+三期第一台(5#机组)1×660MW,于2015年12月投产。本项目建设三期工程第二台机组(6#机组)。
本次招标范围是电费计量设备、 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全防护设备、调度运行辅助设备及相关附属设备采购,投标人提供上述设备及相关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工作。
交货期:自合同生效日起360天内交货(该批货交齐)到电厂现场,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胜利发电厂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300MW等级及以上国内火电机组调度自动化设备(单份合同内容须包含网源协调在线监测系统(原涉网性能监测子站系统)或网厂信息沟通互动平台系统)供货合同业绩2份(改造业绩若包含上述设备供货内容,可视为1份有效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它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供货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03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8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