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西山区域原职工食堂等建筑综合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3 标段划分: 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西山区域原职工食堂等建筑综合改造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工期18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 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 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 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 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 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 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建筑物结构加固施工工程合同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09日17时00分止。
